永福法院探索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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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探索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

2024-01-26 17: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Part.1

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的背景

近年来,家事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根据近五年以来的数据统计,家事纠纷每年均以4%左右逐年增长,特别是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即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再次起诉或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的占比高达96.2%。离异的家庭对双方当事人和子女往往造成深远的影响。离异家庭的子女更容易对生活缺乏信心,产生自卑和被抛弃心理,甚至染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家事纠纷往往是由于家庭功能的部分缺失而产生的,正常的家庭具有经济功能、生育功能、性生活功能、教育功能、抚养赡养功能、情感交流和休闲娱乐等功能,而在诉诸法院的家事纠纷中,都存在着家庭功能的部分停运或缺失,当事人寻求司法介入,大多数时候是希望能恢复或弥补缺失的家庭功能。实践证明,跟踪回访能有效的帮助家庭恢复和重建家庭的这些功能从而减少相关问题的出现。而随着“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辅警”、村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站、致力于为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和志愿者服务组织设立和日趋完善,也为此类案件的跟踪回访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Part.2

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的意义

家事纠纷的产生就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往往是长期的矛盾琐事累积导致的。多数家事案件在了结之后,其结果会有一个长期的影响时间,如抚养权、探视权的确定,抚养费、赡养费的支付,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性地影响到当事人的生活。跟踪回访正好为审判结案后进一步妥善化解家庭纠纷,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弥合亲情、恢复情感进而切实防范矛盾和风险提供后续解决方案。

Part.3

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的举措

(一)选任2-3名资深的有家事纠纷案件办理经验法官助理组成专业的跟踪回访小组。

(二)案件承办法官或特邀调解员在结案后5日内针对具体案件侧重点不同制定不同的回访表并移交回访小组,由回访小组在15日内就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和结案后相关事项执行是否及时以及有无其他纠纷问题等问题予以回访,并将回访结果反馈给案件承办主体附卷。

(三)由回访小组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制定处理方案并与进行后续跟踪处理。同时依托婚调委的成员单位(妇联、团委、公安、司法、呵护青少年健康类公益组织等)和“一村一辅警”力量共同对相关问题予以跟踪处理。

Part.4

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的司法实践

2022年10月份,永福法院对两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跟踪回访。一是离婚双方因均有残疾导致2名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引发的生活、教育难以得到保障的后续问题。经过回访小组和县妇联、团委的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2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由其经济实力较好的叔叔负担协议。二是离婚一方正在服刑,渴望探视未成年子女所引发的后续问题。经过回访小组和县妇联、团委的共同努力,顺利地促使当事人就小孩的探视问题达成了和解。

实践证明,对家事纠纷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能有效地化解家庭矛盾、平息纠纷,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下一步,永福法院将继续探索及推行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并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具体举措。

文字:龙秀云

原标题:《永福法院探索建立家事纠纷结案跟踪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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